中華民國關懷骨肉瘤協會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 會議紀錄
一、時 間:99年7月31日14時
二、地 點: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
台北榮總中正樓18樓骨科會議室
三、出席人員:應出席人數43人,(出席者30人,委託書者10人,缺席者3人)
四、列席人員:台中榮總骨科主治醫師吳博貴
中華民國喜願協會執行長晏永榕
麥當勞叔叔之家兒童慈善基金會副理林毓琪
五、主 持 人:陳木義 記錄:陳彤
六、主持人致詞:感謝大家的蒞臨出席,有人放下工作撥空參加,更有遠道從中、南部北上,就是為了今天的會議,辛苦大家了。有人問我(關懷協會)是什麼?其實最通俗的說法就是"有錢出錢有力出力",我們希望新病人來到醫院接受治療時,馬上便能受到關懷,心中不感到害怕無助,回想雅婷、呂升、奕華轉院來到榮總時,馬上就有幾位家長動員迎來主動幫忙辦理住院手續,安排病房的環境介紹,床邊的安慰陪伴,讓孩子不因為搭救護車轉怨而感到惶恐害怕,讓家長感到相對的支持和幫助,這是我們之前就在做了。我們從97年11月起得到許多家長的認同簽名連署,經歷了繁多的手續,終於99年6月8日得到了協會成立的同意函,終於能在這裡和大家宣佈這件事情,非常高興,讓我來解釋協會的宗旨,這裡感謝發起人劉玉鳳幫我們準備這些電腦檔案。
七、來賓致詞:無。
八、報告事項:主持人:據調查指出,高達50.8%的骨肉瘤患者在尚未確認病因之前都曾接受過民間療法,如:推拿、按摩、甚至針灸。在這部份協會希望做到製作文宣教育認識骨肉瘤,甚至能在教科書上,由老師來解說衛教,當然我們有近程、中程、遠程的計畫。
陳威明主任:關於骨肉瘤,我來補充。由於一百萬人中才有2-3人,所以常被忽略在醫療費用的部份,健保局大部分做得不錯了,希望我們能做些健保局做不到的部份。許多家長帶著孩子來找我時,沒有不流淚的,但是到93病房之後,受到大家關懷安慰,就不流淚了。印發教育手冊,讓更多人重視這種侵犯青少年兒童的疾病。前幾天得到的消息,英國統計榮總在骨肉瘤治療的預後比預期的高很多的文章,這是英國認同的全球重要的雜誌,我們已經向世界發聲了。
主持人:謝謝陳威明主任,接著有關提供相關協助,包含有家庭、經濟、治療中的照顧與關懷等等,有其他的意見嗎?
蘇惠娟:我要說的是,有些孩子在起初也是在別的醫院被誤診,不外乎也是被醫療體系誤導。這個部份的協助?
主持人:請紀錄。 繼續最主要的部份在結束療程後,在這裡我們提到了"就業"就引起了勞委會的關心與關照。
蘇惠娟:家庭諮詢很重要。在治療中,難免家庭生活方式會改變,往往在治療結束後,家庭都會很大的變化,希望在家庭復原的工作做些努力。
劉玉鳳:家庭復原諮商、心理打擊的復原也很重要。
主持人:請紀錄,謝謝。我們繼續討論協會的任務,請大家集思廣益。我們未來不單只是關懷93病房,我們希望能擴大關懷更多更遠的地方。像子謙在兒童之家擔任志工,在兒童之家裡有提供10床,讓遠地的重症兒童就醫休息的地方,其中有台大、榮總、馬偕就醫的家庭,我們也希望能夠提供協助及關懷。這個部份,我們許多家長以前就在做了,現在的93的家長都是有凝聚力的。接下來我們要選出7人以上的籌備小組,來負責其他事宜。然後,我們必須登報公開徵求會員,希望能順利在年底召開成立大會。請提名,有自願的嗎?
九、發起人會議討論提案:
1. 案由: 推選籌備委員,組織籌備會案。
說明: 由發起人互推籌備委員七人以上(應為奇數),負責辦理籌備事宜。
決議: 葉玉姬、陳木義、陳彤、蘇惠娟、巫毓麗、陳威明、馮靖萍、賴德義、劉明輝、蔡洪又欽、陳志豪,共11人。 (鼓掌通過)
2. 案由: 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案。
說明: 由籌備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委員,負責召集會議,對外行文等事項。
決議:主任委員── 陳木義 先生。 (鼓掌通過)
十、臨時動議:
陳威明主任:協會名稱。骨肉瘤OGS只表示其中一種病名而已。骨癌有許多種,伊文士肉瘤、滑液囊肉瘤、、、等等。同意更改與否?
喜願協會執行長晏永榕:據了解是可以更改的,臨時動議即可。
陳威明主任:骨瘤、骨腫瘤、骨癌、肉瘤、原發性肉瘤。
來賓台中榮總主治醫師吳博貴:限定年齡,令人擔憂。
陳威明主任:限定年齡,恐怕無法照顧發生在20歲以上的病患。
曾修明:貼近醫學,不能找到名稱,往淺顯易懂的方向,病患較容易獲得資訊。
陳威明主任:骨肉癌,宗旨加註關懷原發性骨肉癌。
蔡 洪又欽 教授:"關懷"兩字放在病名之後。
陳威明主任:提議本會更名為『中華民國骨肉癌關懷協會』。 (鼓掌通過)
主持人:呈報內政部核備。
司儀:唱名 11名籌備委員請留下參與第一次籌備會議。
主持人: 謝謝大家熱烈的討論與意見,休息十分鐘後繼續第一次的籌備會議提案討論。
十一、散會。
十二、第一次籌備會議討論提案:(由主任委員主持)
1. 案由:審查章程草案。
說明:章程草案須由籌備會議審查後提大會通過。
決議:經由11名籌備委員審查討論後,修改如附件
2. 案由:決定籌備期間聯絡地址及工作人員案。
說明:籌備期間擬擇定適當處所作為辦公及通訊聯絡使用,並聘請兼職或義務工作人員(執行秘書一人、會計一人等)處理日常事務。
決議:主任委員希望能在台北榮總找到辦公室做為會址,陳威明主任表示會負責與院方溝通協調,惟在大會成立前暫時以目前之處所『台北市士林區倫等街48巷21號』作為聯絡處。執行秘書由陳木義暫兼,會計由巫毓麗暫兼。 (鼓掌通過)
3.案由:決定會員入會申請手續、申請書格式,並公開徵求會員。
說明:會員入會申請書格式參考內政部制式範例。
決議:擇一適當日期登報公告,會員來函索取申請書填寫,或經由發起人轉介。
4.案由:籌備期間經費之收繳及籌墊案。
說明:籌備期間所需經費項目主要有印刷費(開會通知、紀錄、議程、出席證件、成立大會手冊、選票等之印製)、郵電費、會議費、成立大會會場佈置費、文具費、兼職人員車馬費等。附籌備期間經費收支預算表。
決議:籌備期間經費收支預算表請會計參考內政部制式範例。
十三、臨時動議:
籌備委員蔡洪又欽:年度預算編列為多少?
主任委員: 有多方面考量, 需要一些時間規劃這部份, 成立協會之初重在付出, 許多人力都是自由貢獻的, 像是籌備委員葉玉姬將贊助協會網站架設與設立,因協會屬非營利組織,設備期初會一切從簡。年度預算編列部分將於第二次籌備委員會議再行討論。
籌備委員蘇惠娟: 希望招收的會員能先了解義務並有付出的熱忱。
主任委員:OGS 的 LOGO 以字母 OGS 發想, 以人型表現舉高右手為病患們打氣,也期許他們能再度為健康起跑表現協會宗旨需要傳達的精神, 最後謝謝大家的熱情參與!
十四、散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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